马华知知丁宜州议员许福光,在玻璃市州立法议会通过2016年(修正)伊斯兰法行政法案时选择放弃投票权利,他辩称这是“离席抗议”,还向媒体亲口证实,离席抗议是获得中央允许的。

民主行动党秘书长兼峇眼区国会议员林冠英于2016年12月14日在吉隆坡发表文告:

作为马华“中央之首”的廖中莱,之前言之凿凿地强调,身为马华总会长,他将不惜一切保护我国的中庸治国理念及多元体系,这是其责任,官职并不重要,重要的是维护宪法的根基。现在,许福光没有尽全力捍卫马华的价值,而就这起事件上,马华也只是给予警告而已。我们要问的是,那下次在国会通过断肢法时,廖中莱是不是也仅仅被警告而已?廖中莱明显的并没有兑现自己的承诺,无法捍卫世俗体制,若廖总会长有原则,应该辞职谢罪。

许福光说自己是“离席抗议”,事实上州议会记录已清清楚楚地写明他是弃权表态。玻璃市州议会只有两名非穆斯林州议员,即许福光和公正党英特拉稼秧岸州议员曾敏凯,到最后却只有曾敏凯投反对票。

马华作为玻璃市执政团队的一份子,在面对影响非穆斯林权益的法案面前,不仅没有在体制内发挥作用,甚至没有在议会内反抗到底。

但更重要的是,在联邦政府层级也是一样,马华公会一向以来逃避公开讨论巫统的伊斯兰化政策或采取不介入的态度。它只会转移视线,以“促成伊斯兰党壮大”为由来攻击民主行动党,却不见得用同样态度批评巫统的伊斯兰化政策。明显的,马华虽在政府内,但已不在政治内、也不在政策内。

从这起事件上,我们再次得到印证,向来强调捍卫非穆斯林权益的马华,常常在关键时刻当逃兵,可见他们一直在误导选民,如今人民可以看清马华的真面目。